Tuesday, September 8, 2009

当法律不再是法律的时候。。。

当法律不再是法律的时候。。。

我们念法律,是因为相信法律可以带来公平、公正以及公义。古希腊象征法律精神的西弥斯(Themis)正义女神,就是左手拿着神圣的天平,象征着权衡和平等、右手拿着宝剑,象征着裁决和力量、眼睛被布蒙着,象征绝对的公正无私。

自今年2月5日国阵在霹雳州发动政变以来,法律的精神已经被掌握强权者糟蹋得荡然无存。
在霹雳州政变之前,霹雳州议长西华古玛在接获九洞、美冷以及章吉遮令州议员的辞职信后,宣布3个州议席悬空,并通知选举委员会进行补选事宜。但是,选委会却宣布辞职信没有效、并拒绝进行任何补选。在宪法下,选委会作为一个独立机构,角色原本就只是根据指示处理选举事宜,但是现在却打破过去52年来不曾经发生过的先例,夺取议长以及法庭的权力,裁决3个州议员辞职没有效。这就使国阵的法律。

霹雳州宪法下规定州务大臣在失去大部分议员信任的时候必须辞职,而之前的《斯蒂芬卡隆宁甘》一案曾经裁决大臣是否获得议员信任的课题必须通过正式的州议会会议表决。但是,在没有召开任何的紧急州议会、通过任何对于民联原任州务大臣尼查不信任的动议下,国阵的赞比里在纳吉于布城召开的记者会表示国阵拥有31名州议员支持过后,就在苏丹面前宣誓成为新的州务大臣,使到霹雳州同时出现两个州务大臣。

无论尼查对垒赞比里的法庭裁决如何,在裁决之前赞比里已经自居为合法的州务大臣,领取州务大臣薪金与津贴、享有州务大臣的权力以及福利,因为在国阵的诠译的法律下,无论情况是多么地受到质疑、多么地模糊,赞比里就是合法的大臣。这就是国阵的法律。

在同一个月,霹雳州议长西华古玛在接获笔者的书面投诉、召开听证会调查赞比里以及其它6名国阵行政议员就违反宪法一事,并发出分别12个月以及6个月的议会禁足令的时候,国阵就指西华古玛的禁足令不合法,赞比里等7人尚可以自由出席州议会。另一边霜,国阵的国会议长班迪卡向哥宾星发出长达1年的禁足令,却是合适、合情、合理、合法。这就使国阵的法律。

到了3月3日,霹雳州州议员在接获议长西华古玛的通知出席紧急州议会解决霹雳州宪法危机后,州秘书阿都拉曼却把州政府大厦大门关上,并招来比议员人数多10倍的警队以及联邦后备队阻挡民联议员的去路。虽然刑事法典第124条文表明任何人士不可以阻止立法议员进入州议会,但是虽然民联针对州秘书以及违法行为作出投报,但是至今却没有任何下文,看似州秘书以及警方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这就是国阵的法律。

在不得其门而入后,议长宣布303州议会被迫在民主之树下进行,并通过了包括解散州议会在内的3项议案。303议会拥有合法的议长、拥有足够的法定人数,但是国阵还是说会议不合法。不用给任何理由,因为这就是国阵的法律。

接下来由笔者作为主席的州公共账目委员会也召开听证会,确保州政府的公款在政治危机下会获得妥善处理。在第一天听证会接近结算的时候,原被传召的赞比里通过文告指责听证会不合法,因为听证会是在州议会休会期间举行。虽然议会常规清楚表明公账会必须在州议会期间才能开会,但是赞比里却公告他才是对的,因为这就是国阵的法律。

议长在州议会里的权限是最大的,无论议长的决定是对还是不合理,在会议厅里头的议员都必须听从,决定不容任何机构包括法庭的质疑。来到5月7日的州议会,赞比里等7人可以不听从议长吁令离开会议厅的指示,坚持留在会议厅里面,并在议长还坐在议长席的时候、运用原任副议长许月凤举行“州议会里面的州议会”,在一片混乱、狼狈及马虎的情况下公告国阵已经推翻西华古玛、委任甘尼申为议长,并撤换3个委员会成员,再将西华古玛强硬拖出议会厅。在当天过后,甘尼申就被认为是议长、可以享有议长的福利以及权力。这就是国阵的法律。

有人说,如果国阵不能在11月间通过2010年的财政预算案,整个州政府将会瘫痪,国阵将没有选择而必需解散州议会,重新选举。但是, 2010年州财政预算案根本不可能不能获得通过,因为国阵就是法律。在法律已经不再是法律的时候,难道国阵不可以在财政预算案被提呈到州议会前就公告天下州预算案已经获得通过?谁会说国阵的宣布是不合法的?

我们不能确定瘟疫的施虐、家庭伦理反常、天灾不断发生等迹象是不是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先兆;但是当法律不再是法律的时候,肯定就是民主法治沦陷的开始。看来,在霹雳州,西弥斯正义女神已经被国阵的天平压得体无完肤。


黄家和律师
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
2009年9月6日

1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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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笔小功夫,容人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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