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兼霹雳州宣传秘书黄家和律师于2010年3月23日(星期二)在怡保霹雳州总部新闻发布会上所发表的声明:
(怡保23日讯)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律师今天表示,他已经向州议会提呈提问要求国阵州政府解释拒绝发出永久地契的原因、以及如何处理已经呈交给州政府的永久地契申请,以解决因国阵霹雳州政府没有政治意愿、没有政治勇气延续民联推行的马来重组村以及华人新村永久地契政策,而导致已经呈交永久地契申请的市民给面对许多问题以及困扰。
也是民主行动党霹雳州宣传秘书的黄家和今天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从霹雳州的政变事件后,许多在2008年以及2009年初将地契交回给州政府以重新申请永久地契的市民都感到十分的迷惑,不清楚国阵州政府在永久地契上的立场。
黄家和表示,国阵在政变后对于这个政策始终立场模糊,直到国阵高级行政议员拿督哈米达在去年12月终于宣布国阵州政府将只给于99年地契的时候。黄氏表示,国阵拒绝延续永久地契政策的宣布已经造成市民许多的不便,一些市民必须缴纳额外的费用但只得到延长数十年的地契、而一些更发现国阵给于的99年地契比民联推出的永久地契费用更来得昂贵而负担不起。
“由于国阵只颁发99年地契,使到已经将地契交回给州政府以申请永久地契的市民正面对进退两难的情况,要不必须无辜缴纳额外费用延长地位数十年、要不就面对地契被州政府被扣留甚至被没收的危机。”
有鉴于此,国阵必须严正看待这个问题,解释拒绝发出永久地契的原因、以及如何处理已经呈交给州政府的永久地契申请。
国阵没有政治意愿 延续利民政策
黄氏说,在民联掌权的时候,国阵特别是巫统已经多番提出反对永久地契政策,并在马来社群中煽动情绪、诋毁民联前任州务大臣拿督斯里尼查在土地政策上出卖马来族群。犹记得当时的马华州议员拿督马汉顺则对于政策表示认同,并表示民联州政府给于80巴仙折扣并不足够而要求更多,国阵在永久地契上的立场,已经印证了马华作为巫统奴才的事实,没有能力影响巫统的决定。
“从国阵巫统在作为在野党时多番反对、2008年12月时任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以国家土地理事会不批准为由打击永久地契政策、直到国阵在重夺政权后拒绝发出永久地契,显示出国阵还停留在狭窄的种族主义框框里,并没有政治意愿延续民联的利民政策。
附录1:
个案1:进退两难
一名来自狮美新村的市民在2006年7月缴纳1705令吉获得长达60年的新村地契复新;而在民联执政期间2009年1月间将地契交回给州政府以获得永久地契,当时的收费估计是3285令吉。
但是地主在今年3月收到土地局的来函,要求地主缴纳1616令吉的费用以获得99年的地契,换句话说在原本地契还有57年的时候,国阵州政府竟然为延长42年征收额外1616令吉收费,而相对永久地契的费用只是3285令吉。
由于国阵拒绝发出永久地契给华人新村地契,该名地主面对进退两难的情况:如果缴纳土地局要求的费用,他必须以1616令吉德费用延长地契42年,也不能取回2006年7月间所缴纳的1705令吉费用;但是如果不缴纳的话,在法律上土地将会被州政府没收。
进退两难,国阵拒绝落实永久地契是罪魁祸首!
个案2:国阵99年地契费用比民联永久地契高
同样来自狮美新村的一名市民,屋子地契在2009年末刚刚到期,在经过向土地局询问过后,他被告知必须为66年的地契缴纳估计超过8000令吉的收费、而99年的地契则必须缴纳估计超过1万3000令吉的费用。但是,在民联的永久地契计算方式下,该名屋主大概只需要缴纳1万1千令吉德费用。
如果国阵政府要落实亲民政策的话,为什么要向人民开刀?
附录2:
国阵在永久地契上立场演进表:
2008年3月: 民联州政府宣布颁发永久地契给霹雳州马来重组村以及华人新村。
2008年10月: 民联州政府州政府宣布转换永久地契费用计算方式、给于80巴仙折扣并颁发第一批永久地契。
2008年10月: 拿督马汉顺表示民联州政府必须展现体恤民情的胸襟,应该把原本折扣80巴仙的优惠提高到90巴仙。
2009年2月: 政变过后,州内土地局张贴告示停止接受永久地契申请。
2009年4月: 拿督马汉顺建议每10年给于99年地契以便10年付款一次
2009年12月: 拿督哈米达宣布州政府将给于华人新村一律99年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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