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17, 2010
产业盈利税政策对买卖两方不公平 家和:国阵政府应重新检讨
民主行动党霹雳州宣传秘书兼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律师于2010年4月18日(星期日)在怡报所发表的新闻稿:
(怡保9日讯)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表示,国阵政府应该重新检讨征收产业盈利税的政策,因为在实施4个月后,现有的机制已经证明对买卖双方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也是一名执业律师的黄家和今天在其特别助理丘俊良以及桂和火箭服务队成员王佩文律师的陪同下,在其位于怡保花园东区的桂和区民主行动党第2党所向报界表示,在产业盈利税在废除3年后重新在今年1月1日实行以来,现在尚未可以定夺为国家带来更多税收是否可以抵消造成产业买卖低迷影响的时候,其复杂及不合逻辑的计算方式已经令买卖两方大吃不消。
“在我最近处理的一项案例中,屋主要以19万令吉变卖他在2006年以17万令吉所购买的产业,在扣除5000令吉的律师费以及1万令吉的免税盈利后,净盈利大约只有5000令吉,根据计算产业税将会只是250令吉。但是,在税收局还没有正式给于征税清单之前,买主在签署买卖合约的60天内就必须将购买价的2巴仙、也相等于3800令吉的数额缴纳给税收局,而再由税收局在较后退还给卖主。”
黄氏表示,在实际征收的税务只有区区250令吉的时候,政府却先征收3800令吉,相等于高出15倍的预先征税,这是极其荒谬以及对买卖双方都不公平的,难道国阵政府要籍此先用未来钱吗?尚若买卖交易不成,买主也必须要等上一些时间才能够获得税收局的退款。
黄氏表示,在买卖双方需要填写复杂的表格之余,高达2巴仙的预先征税更是十分不公平,有鉴于此国阵政府必须作出全面检讨,让征税程序更为简单和公平。
图:黄家和(中)展示产业盈利税表格,促请政府检讨产业盈利税政策,其旁为丘俊良以及王佩文(右)。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