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15, 2010

家和:市民在接获电话涉及罪行 须要求对方表明身份给予传票

民主行动党霹雳州社青团团长兼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律师于2010年5月16日(星期日)在怡保所发表的文告:

(怡保16日讯)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律师今天发表文告作出劝告,市民在接获电话表示涉及任何罪行的时候,必须先要求对方表明身份,如果有任何怀疑可以要求对方直接给予法庭传票,然后寻求律师的意见,以避免受骗。

现金转移不可能解决刑事案件

也是霹雳州社青团团长的黄家和今天针对许多市民接获越洋电话欺诈案一事发表文告表示,在国家的法律下,如果任何人犯下罪行,警方将首先要求嫌犯去警局协助调查,在必要时将根据刑事程序法典发出通知书;而如果警方要作出提控的时候,也会首先以电话联络通知出庭、并正式发出法庭的传票要求嫌犯出庭答辩。

“市民必须清楚本身的权力,以及了解警方是不可能要求嫌犯转移银行的现金来解决案件,所以市民在接获欺诈案电话时必须小心。”

表明律师身份反遭质疑

黄氏说,他曾经在接获市民投诉后而亲自与欺诈者越洋电话对话,而对方所使用的方式都是一样,并且语带恐吓性地使到受害者相信。首先,欺诈者将提出关于‘洗黑钱’的问题、而对受害者作出恐吓,然后就自行献议协助受害者将银行内的钱转移到‘安全监管户头’,当中并以时间紧逼为由要求受害者即刻行动,以便不给受害者有足够时间思考。

黄氏表示,在他本身向对方表示律师的身份、咨询受害者究竟在国外犯下什么罪行,以让欺诈者自难而退,但是欺诈者不但没有立刻退缩,反而以更具恐吓性、施压的态度尝试进行诈骗,甚至要求证明律师身份,目无法纪的横行态度实在令人惊讶,而受害者往往在受到施压后都在模糊中就范。

黄氏表示,欺诈者的手段层出不穷,甚至曾经有一名家庭主妇在接获越洋中奖电话后,要在隔天飞往香港以解决案件,而在他的劝告下方清醒过来。黄氏就此呼吁市民发挥互助精神,不时提醒身边有人关于电话欺诈案,以便确保尚对电话欺诈案不知情的市民不被遭到欺诈。


民主行动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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