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5, 2011
固体废料法4月生效 家和促霹州政府表达立场
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兼霹雳州社青团团长黄家和律师于2011年3月5日(星期六)在怡保所发表的文告:
(怡保12日讯)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律师今天促请霹雳州国阵政府,再度表明是否已经同意接受实行《2007年固体废料及清洁管理法令》,进而置霹雳州子民利益不顾!
也是行动党霹雳州社青团团长的黄家和今天在一篇文告中表示,根据最近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曹智雄的说法,即将在今年4月生效的《2007年固体废料及清洁管理法令》看来已经势在必行,霹雳州政府有责任向人民公布当中详情。
3家私营公司垄断
“国阵州政府在2009年末的时候曾经表示已经搁置该法令的实行,印证了法令当中出现的问题,但是在1年多后的今天,国阵政府的立场又是如何了?”
黄氏指出,根据该2007年法令,州内的废料处理,包括任何公共地方的清洁工作、家居垃圾处理、沟渠清理、野草割剪等原本在地方政府范围内的工作,将会交由在法令下成立的废料处理机构全权处理,而在半岛一共只有3家私营公司垄断承包合约。
中央政府每年承担5亿成本 违反私营化原则
“其中,在该法令第30条文下,人民日后可能在缴纳门牌税的同时还必须承担额外的废料处理费用,成为第2个英达丽水排污费;而现在中央政府也已经额外为3家私营公司承担高达每年5亿令吉的不敷成本,这完全已经违反了私营化公共服务的原则,这类的亏本生意最后收益的将是私营承包商。”
黄氏表示,霹雳州民联政府在掌权时曾经基于保障州子民的利益,而拒绝接纳以及落实由国阵联邦政府在2007年7月通过、并在同年8月30日获得在宪报上颁布的《2007年固体废料及清洁管理法令》。
民主行动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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