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12, 2010

桂和区州议员17次要求辩论但未给予机会在州议会里提出的演讲稿



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YB黄家和律师于2010年12月2日在霹雳州议会厅辩论2011年州财政预算案的演讲稿:

神圣的州议会许可下,
感谢允许我参与这次的辩论。

***被称为议长

首先,我对于非法夺权及在这最深爱的州土上发生的霹雳州宪政危机深表遗憾。在这期间,我无意重复在议会厅里发生过的事情,如议长被一些不明来历的人士强行拖拉出议会厅外。为了捍卫神圣州议会的尊严,我在此要求议长给予详细的解释,有关谁在最黑暗的一天进入议会厅里。

此外,我们观察到法律如何不再成为定夺任何纠纷的根据。从双胞大臣及双胞议长的案件里,我们观察到法律如何变成模糊混淆及不定律。主要定夺纠纷的因素在于“谁”是涉及者,而非“什么”法律条文该被引用。

提升传递系统的效率
由州议会厅开始…
提升传递系统的效率必须从神圣的议厅开始。我们全部在此要反映民生问题以及当法庭的判决倾向如今的州务大臣时,我们已数次表达意愿要与我们对面的朋友合作。但是我吁请州议会关注我所反映事情的真相:-
(i)通过端洛区州议员所发出民联议员的问题被议长驳回-2010年4月27日信件
若州议会无法收到我们的问题,那就理所当然可以被驳回,但是很明显地州议会秘书收到这些问题。为何只因它们被端洛区州议员发出的事实而遭驳回?我可以要求我的秘书发出问题;我也可以求助于其他的州议员?如果议长在那时候对于本身地位充满信心及没怀疑或对本身存有没有任何疑问,那么肯定的如何呈交问题将不变成另一的争议点。
(ii)2010年8月3日书面问题
问题1:州政府给予的答案根本没有被回答。问题是拨款的去向在哪里?
问题2:有些工程在进行着,但向居民查询一番后发觉根本没有任何工程在进行。这是什么质量的答案?如果神圣的州议会不以身作则,那么其他政府机构又如何呢?

有效率的传递系统?
地方政府-怡保市政局
最主要是我想感谢怡保市政局,回应我服务中心的诉求及申请,重铺桂和区的住宅区。到目前为止,桂和圆、怡保南区花园、Hock Lee花园已重铺道路。但是如今令人期待的是其他地区如怡保花园、怡保东区花园及白兰园。居民都追问其他未重铺道路的地区以及我在此寄望怡保市政局能给一个保证,会执行在某些地区未完成的工作。

关于我想反映有关怡保市政局传递系统的课题是令我感到差强人意的。我们从申请街灯的方面剖析。我的经验是怡保市政局在批准街灯申请方面是实在太过缓慢。一个月、两个月或三个月,我们都可以等。一年又三个月???这是非常不合理,尤其当(我想在此给予称赞)如今的国能已经能在接到投诉的24小时后解决街灯失灵的问题。那怡保市政局呢?

闪电水灾可谓是全怡保地区如今面对的一项问题。我给予选区的例子,包括Persiaran 11 直到 15 Persiaran Cempaka Sari、怡保南区花园的SA Lingam路、靠近邮寄局、Tambun Mariaville路地区、在Jalan Perajurit PLUS 天桥底下地区以及如今靠近Tesco或Teh Teng Seng花园的苏丹阿兹兰莎路地区的怡保花园。我们还无法看到有任何凑效的步骤来解决这项问题以及其一原由是Fair Park Kamaruddin Isa路的涵洞实在太小。我相信怡保市政局曾经进行实地考察,但是却无法看到任何进展。

我们可以细读Jalan Perajurit的案子,得知地方政府如何应该履行职责,在还未批准前应严厉监视工程。PLUS天桥应经成为唯一的瓶颈,加宽道路非常难被进行,导致该区非常拥挤。我们也观察到PLUS沟渠水流入到Jalan Perajurit窄小的沟渠,已导致该区发生严重的闪电水灾。为何将使到瓶颈的PLUS高速公路加宽工程可以被批准?

电讯塔课题-怡保市政局变成橡胶印
2011年州财政预算案已经表明OSC-One Stop Centre有多高效。是,效率是一回事,但是在给予任何申请批准又是另一回事。OSC必须同时成为人民及利益相关人士的利益保护者。

就比如在电讯塔课题上,虽然接到居民的反对声浪,但是当与地方政府官员交涉时,所给予的标准理由是MCMC及PINS的规则已经被符合。为何地方政府会这样如此呢?地方政府的职责是照顾人民利益及若存有反对声浪,尤其是在电讯塔在未得到地方政府准证前建立的课题上,所有申请必须被冻结。我们一定要听取民意。如果OSC只是单单成为橡胶印,那么这些申请根本不需被呈交到地方政府的OSC。

在这项课题里,我感到遗憾,因为经过在2010年5月进行的各方面会谈,问题还是无法被解决。在地方政府有关这项课题上还未有任何消息。我在此要反映的是怡保市政局必须重新探讨居民的反对声浪及重新研究置放电讯塔的位置,尤其是桂和区、怡保花园南区及狮尾新村。

土地税收局-良好的传递系统必须拥有零贪污及无行政偏差下履行职责的配合
两个星期前,我接到一个案件,是有关一名实兆远的商人被某些人士欺诈,竟然在申请一片土地时付了几十千零吉给一名声称本身是土地税收局的公职人员。虽然在这案件里,那名涉及欺诈案的嫌犯其后被识别并不是土地税收局公职人员,但令人奇异的是那份以为是原装土地批准信的信笺跟土地税收局的信件是一模一样的。在印刷质地及信笺颜色方面,真假信笺简直是相同。我不肯定是否存有任何局内人涉及提供信笺,但现今重要的是土地税收局必须给予信笺的重要保安特质及不单单只是从土地税收局电脑直接印刷而已。

霹雳州水务局-分发的拨款
我们已经观察到霹雳州水务局分发拨款及我希望几项民生问题能在近期被解决。

我已经接获百兰园居民的投诉,有关霹雳州水务局的水管已经阻塞,看来有80巴仙,导致水源供应变得非常少。当询问时,霹雳州水务局表示不确定是否拥有拨款解决问题及如果真的要解决问题,居民竟然被要求自掏腰包。

我想这是相当不公平,因为居民必须自掏腰包,以求没有任何干扰的水源。我呼吁霹雳州水务局必须以现有的拨款尽快解决这项问题。(Persiaran Cempaka 7, 22, 24及26)

有关白兰园的问题,我也不太明白为何怡保市政局可以在进行提升沟渠系统的工程后将Sari 17的巴士站一同毁掉。我也相信地方政府已经接获有关在Sari 17干扰当地居民的档口问题投诉。我们希望双方能达致共识,以确保那些可以继续谋取生计,居民的生活素质同时却无受影响。

以民为主的州财政预算案?-固体废物法令
在第一天州议会里,兵如港区州议员曾提出一道问题,第8题,有关固体废物法令。

我相信州政府不否认曾在之前给予效应及实行固体废物法令。在2009年终时冻结处理垃圾及沟渠合约的招标,以让路给固体废物法令的实行。安顺市议会公职人员也曾被提供与私人公司在相关法令下签署合约。

我想向州政府索取一个答案,州政府是否准备维护人民权益及确保该法令不将实行,人民被逼承担自缴交所得税及英达丽水后的“第3所得税”,事实上私人公司有权向普通百姓收取费用?

州财政预算案赤字可以被减低-14百万零吉
我还记得在2008年,当我们实行公开招标系,2009年州财政预算案曾写下总共40百万零吉的预算伐木税收。问题是为何在2009年真正税收收入只达12百万零吉而已?公开招标是否被州政府继续推行?
***我人生中自第一次中选后的震惊,为何伐木公司竟然开价给州议员作出让步。(在国阵执政时,树桐是由州议员们瓜分!!!)

我只是想告诉那些要求让路解释的他们,“对不起,我不曾有任何树桐”。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做法(分发给国阵州议员们)是否真的还在推行着?我可以在此及在外自豪地告诉大家,我不曾接受任何这些伐木分配,我呼吁我们对面的朋友为了维护州议会的诚信也同样地作出相关的宣布。问题是,对面的朋友敢不敢做出相关的宣誓表明吗?

一个大马?大马人优先,种族居次?
我想反映的最后一项课题是一个大马字眼在这财政预算案中至少出现了三次。在我们眼前的问题是什么是一个大马的真正意义?有多少位对面的朋友真的欣赏真正的概念呢?

当我们高喊一个大马概念是,我们还可以看到如何种族课题被玩弄。拿督阿末依斯迈曾发表的“回中国”论,巫统竟然还坦然地接受。我们也拥有校长发表种族言论但是至今依然没被采取法律行动。部长也曾指控华裔及印裔不爱国。到底一个大马概念发生什么一回事?

我有一个愿景,一个愿景我们国家在将来的一天,这个国家将会发展蓬勃及实践所有人被生下后平等的真正意义。我有一个愿景,当我的孙儿在将来的一天,不再以皮肤颜色被区分,只是个人的性格。我有一个愿景,在将来的一天,所有人民能自豪地宣称他们本身是真正的“大马人民”。

为了巩固一个大马概念,我要挑战对面的朋友作出宣称,本身是“大马人优先,种族居次”。

我在此宣称我本身是“大马人优先,华人居次”。

总结
这是非常重要当人民委托我们重任。我们必须捍卫本身的透明度及诚信。我们必须成为一名坚持原则的人,不管有任何鼓励或诱惑。这就是我们必须持有的态度,人民所日益盼望的。

我时常相信这句话:“ta’muruna bi al-ma’ruf wa tanhawna ‘an al-munkar”。您就是那位被信服的人!您就是人类的模范,落实对的事情及严禁错的事物。就让我们齐来支持所有对的事情及避免犯下错误来维护人民在308大选所委予的重任。

人民至上,“大马人优先,种族居次”

谨此致谢。

黄家和
民主行动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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